防爆電力液壓推動器執行企業標準Q/JZHF01-2010隔爆型電力液壓推動器技術條件。防爆標志為“ExdI”,適用于煤礦 帶式輸送機(非采掘工作面)及礦井提升設備等用電力液壓鼓式制動器用的電力液壓推動器。該推動器是實現某些機械設備半自動化、自動化的理想元件,活塞桿采用先進的防護,可減少磨損和腐蝕,有雙層防護密封、液壓系統的油腔采用雙層密封圈,從而大大提高了推動器的使用壽命,該推動器具有動作平穩無噪音,耗電少,使用壽命長,維修方便等優點。
防爆電力液壓推動器的使用工作條件:
1.拔高度不超過200m.
2.圍環境溫度為-20C~40C.
3.源為三相交流電源,額定頻本5Ot.額定電壓30600 0V/1140V,允許電壓波動為+ 10%~-25%
4.工作制為S1連續工作制,也可5斷續周期工作制,斷續周期工作制時的負繳
持續率不大于60%。
5.許在有元斯、煤塵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中。工作條件應持合保礦安全規租(2006年)的規定。
6.動器電動機為F級絕緣
7.圍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 95%
8.圍環境的污染等級允許為3級。
防爆電力液壓推動器主要由隔爆電機、中間法蘭、葉輪、成套活塞等組成。接通推動器電源,電機旋轉帶動葉輪產生壓力油,推動活塞及連桿向上運行。達到預定行程后維持其推力。電源斷開,電機及葉輪停止轉動不再產生壓力油,活塞及連桿在外力作用下恢復原位。